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zhèn)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qū)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2、按照有關規(guī)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xù)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
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xù)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________×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yè)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出賣人應當發(fā)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yè)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qū)(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在小區(qū)(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yè)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yè)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yè)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zhí)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yè)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1 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 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fā)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并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 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4 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所謂“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 單位違反規(guī)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單位違反規(guī)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有的單位以個人名義購買私房,產權也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單位出資,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用于生產、經營、辦公或用作集體宿舍等,這種情況屬于單位變相購買私房,該買賣關系無效。凡享受國家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補貼,廉價購買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賣時,只準賣給原補貼單位或房管機關,否則也無效。
6 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后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后發(fā)現內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7 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涉及比較復雜的法律問題,甚至可能涉及訴訟,而且房屋作為價值巨大的商品,建議當事人聘請專業(yè)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
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2、標的
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yè)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3、價款
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xù)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5、違約責任
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
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6、解決爭議的方式
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7、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8、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9、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10、附件
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特征
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規(guī)范房地產轉讓的一種重要契約形式,有以下幾方面特征:
(1)二手房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是對等的。賣方承擔交付房屋給買方的義務,同時享有收取價金的權利;買方則承擔交付一定數額價金的義務,并享有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權利。
(2)二手房買賣合同是要式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作為不動產的房屋,具有涉及金額大、風險高、手續(xù)復雜等特點,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以免實務中發(fā)生糾紛時難以處理。
(3)二手房買賣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這是由“地隨房走”原則決定的,土地是房屋的載體,房屋是土地上的附著物,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才能擁有房屋所有權,因而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必然伴隨著土地使用權的讓渡,反之亦然。
(4)二手房買賣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以雙方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為要件。這一特征是商品房買賣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的重要區(qū)別。
(5)二手房買賣往往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例如房屋為非所有人以租賃等形式使用時,房屋的買賣就涉及到對第三人利益的保護。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特征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
(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guī)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盡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guī)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guī)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置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并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zhèn)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那么,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tài)度,緣于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guī)定!锻恋胤ā访鞔_: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guī)章、文件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guī)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建設管理條例》規(guī)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xiāng)級政府審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準后,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xiāng)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規(guī)劃批準。城鎮(zhèn)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xù)。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guī)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后,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guī)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fā)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guī)定適用于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guī)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規(guī)定申請到宅基地并按審批手續(xù)建造房屋,但關系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fā)生爭議如何認定?创@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筑物的權利關系。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于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欲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chuàng)一番事業(yè),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過出租來發(fā)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么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并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并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fā)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guī)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guī)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系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guī)定是積極、合理并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并未設置特別的規(guī)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guī)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并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guī)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后,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采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并無抵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采用放開的政策。關于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傊P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經紀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賣方、買方及經紀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買賣標的
買賣雙方經協商須以下列條款通過經紀方出售及購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之房屋。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其它附屬面積_______(以房產證面積或確權面積為準)。
二、成交價格
該房屋之成交樓價為單價_______元/平方米,其中附屬單價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元,(大寫)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在[ ]中打“√”選擇)
a.一次性付款[ ]
(a)_______元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清作為認購金;
。╞)_______元須在簽正式房屋買賣合約前付清作為部分樓款,正式買賣合約須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簽妥;
。╟)_______元須于買賣完成時(指房屋產權證書或正式購房合同已完備,下同)由買方付清作為樓價余款。
b.按揭付款[ ]
(a)_______元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清作為認購金;
。╞)_______元須在簽正式買賣合約時付清作為首期余款,正式買賣合約須于銀行同意按揭時簽妥;
。╟)_______元須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款銀行直接撥入賣方銀行帳號作為樓價余款,銀行實際貸款額與原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以現金支付。
c.轉按付款[ ]
。╝)_______元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清作為認購金,賣方收款_______天內向抵押銀行申請轉按揭手續(xù),并協助買方申請銀行貸款手續(xù)。
。╞)_______元須在簽正式買賣合約時付清作為首期余款,正式買賣合約須于銀行同意轉按時簽妥;
。╟)_______元須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款銀行扣除賣方所欠款項后將余款直接撥入賣方銀行帳號作為樓價余款 銀行實際貸款額與原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以現金支付。
四、稅費承擔及交割
a.買賣完成時,賣方須負責將該物業(yè)交結/買方同意連同該物業(yè)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該物業(yè)。
b.該物業(yè)是以現狀售予買方,而買方已檢查該物業(yè),故買方不得借此拒絕交易。
c.在該物業(yè)交易完成之日(即交結),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yè)之雜費(如水電、管理、電話費及有線電視費等),并即時遷出該房戶口。
五、傭金及賠償
基于經紀已提供之服務,經紀有權在此合約后向賣方收全_______元及向買方收全_______元作為傭金。
六、違約責任
a.賣方須保證對上述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有關該物業(yè)的產權瓜葛、債務、稅項及租賃清還抵押等,賣方應在交易前清理完畢,并保證交易后買方無須負責,否則賣方應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b.經紀代賣方所收之臨時認購金,由賣方收妥及簽署本合約作實。如賣方拒絕收取該臨時認購金及簽署本合約,則該筆認購金在沒有任何補償情況下交回買方,買方將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c.如買方未能履行本合約之條款以至本合約不能順利完成,則已付之認購金將由賣方沒收,而賣方有權再將該物業(yè)售予任何人,而賣方不可再為此而向買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d.賣方在收取認購金后不依合約條款將該物業(yè)售予買方,則賣方除須退還所有買方已付之認購金外,并須以同等數目之金額賠償買方以彌補買方之損失,而買方不可要求進一步賠償或逼使賣方履行此合約。
e.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若賣方或買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約之條款賣出或買入該房屋,則毀約之一方須即時付予經紀上述買賣雙方的傭金作為賠償經紀之損失。
f.簽署本合約后,如買賣雙方在未得經紀同意下協議取消本合約或私自交易,則買賣雙方將同時及分別成為本合約之毀約者,并仍須各自負責付予經紀應得之上述傭金,并支付給經紀方總房款______%的`違約金。 七、其它
a.經紀方負責跟進有關買賣過戶等一切手續(xù),直到該房屋買賣完成為止。買賣雙方須提供齊全該房屋買賣所需之資料。
b.合約取代任何過往之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與及協議。
c.本合約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買方、賣方及經紀各持一份。 八、補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經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茲收到上述買方規(guī)定之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賣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簽署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議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以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情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屋占地面積約為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的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xù)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fā)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以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房屋老舊,日后翻蓋,需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各種重建審批手續(xù)。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貫,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貫,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一、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xù)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xù)。
二、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即日給付原告因延遲收房產生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人民幣×××元,違約金×××元/天,(由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逾期7個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原告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
四、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元。(按銀行現利率執(zhí)行)。
五、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原告于200×年×月×日與被告簽署了《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原告購買被告開發(fā)的紅橋區(qū)咸陽路南端東側龍悅花園×樓×門×××號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對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細約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將首付款人民幣×××元,于200 ×年×月×日將貸款人民幣×××元付于被告帳戶,合計總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帳戶。原告依據合同中的約定履行了自己作為一個買受人應盡的付款義務。根據合同第三條約定,該商品房應于20xx年10月31日前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沒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導致至今20xx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約且惡意拖欠賠償款。按照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損失賠償額標準: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參照“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發(fā)布20xx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的通知》中《紅橋區(qū)20xx年住宅房屋指導租金》06-05邵公莊新區(qū)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為依據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自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元。
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及違約金的合理請求都遭到拒絕,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詢問,無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xx年6月1日執(zhí)行版的相關規(guī)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一、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人數提交);
二、證據×份。
具狀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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